香港证监会7月13日发布声明,谴责
长江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资产)并处以罚款340万港元,原因是该公司在分隔客户款项及向客户提供户口结单方面,违反监管规定及犯有内部监控缺失。
香港证监会发现,在2015年5月至2017年8月期间,
长江证券资产多次没有充分分隔客户款项,涉及款额介乎300港元至105万港元;三次没有在订明时限内分隔其收取的客户款项,涉及款额介乎651518港元至850万港元;在察觉自己未有充分分隔客户款项后,没有立即通知香港证监会。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