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物流金融利好政策出台 银行创新业务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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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物流金融利好政策出台 银行创新业务助力
2023-02-18 01:14:00
2月16日央行信息显示,近日央行、交通运输部、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助力交通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和交通强国建设。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完善组织保障和内部激励机制,创新丰富符合交通物流行业需求特点的信贷产品,切实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合理确定货车贷款首付比例、贷款利率等,在疫情及经济恢复的特定时间内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细化落实尽职免责安排。
  交通物流行业政策利好不断
  交通物流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动脉”,也是保障群众正常生活、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重要基础。
  《通知》强调,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推动交通物流提档升级,帮助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是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的重要体现。金融部门要把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服务摆在重要位置,用好用足各项政策工具,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助力国民经济循环畅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促进交通物流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此前,1月29日,央行官网发布《人民银行延续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等三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其中,将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延续实施至2023年6月末,将中小微物流仓储企业等纳入支持范围,进一步增强金融支持交通物流保通保畅的力度,助力交通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在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看来,金融继续加大对交通物流行业的支持和服务,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受新冠病毒感染疫情蔓延和经济下行等多重冲击,交通物流行业遭遇了较多困难,如出行人员减少、市场需求下降影响行业持续发展,从业人员如货车司机、快递小哥正常工作受到影响。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交通物流企业营业收入下降、资金链紧张,进而导致从业人员收入下降。交通物流领域是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一环,是保障百姓民生的‘最后一公里’。”
  银行业务创新畅通行业堵点
  为助力交通物流行业复苏,银行机构积极采取相关支持措施。
  记者从交通银行了解到,为畅通交通物流行业发展,该行采取了多项措施。比如,搭建智慧交易链平台,提升产融结合能力,助力交通物流领域实体企业实现信用从“1+1”向“1+N”多层级生态圈延伸,为各级中小企业低成本融资赋能。通过创新推出票据秒贴、保理秒放等供应链融资产品,以智能审核代替人工操作,解决传统融资效率低的痛点,融资办理时间从1~2天缩短至1分钟内,提升交通物流行业客户资金融通效率。此外,结合货运物流行业特点,该行创新设计动产质押类信贷产品,如与仓储物流龙头企业在数字供应链金融科技领域达成合作,落地“冷链e贷”业务,帮助冷链行业的冻品贸易商、经销商以及生产加工商缓解资金压力。
  银企信息不对称是阻碍交通物流金融发展的痛点之一。
  《通知》要求,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降低信息收集成本。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推动健全交通物流“白名单”机制,便利银行、融资担保机构对接;与辖内银行建立信息共享和批量核验机制,降低银行、市场主体操作成本。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等单位要加强与银行信息共享。
  记者了解到,交通银行与央行、交通运输部及其下属的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对接,建立起总对总关键信息共享机制。此外,交行各地分行与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建立政银企对接机制,开展“两企两个”(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物流配送企业、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个体货车司机)融资对接专项行动,通过进园区、进协会、进企业等多种方式,打通金融助企纾困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物流领域有其自身特点,作为银行业务,交通物流金融风险防控十分重要。
  董希淼表示:“交通物流领域部分市场主体自身具有的一些特点,如抗风险能力比较弱、内部管理比较粗放、缺乏合格的抵质押物,以及资金需求‘短频快急’等,本来在融资中处于不利位置。加大对交通物流领域的支持和服务,银行应基于这些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如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专项再贷款等,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加大对从事物流仓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定向支持;发展供应链金融,创新动产质押类贷款产品等,探索服务货运物流行业的新模式。对暂时遇到困难的物流仓储企业和从业人员,应采取延期还款、减免息费、便利续贷等方式给予支持,与物流仓储企业和从业人员共渡难关。”
  为了更好地发展交通物流金融,董希淼建议:“金融管理部门应加大对金融机构服务交通物流领域的激励,如通过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降低金融机构资金成本;放宽监管指标要求,提高物流仓储行业贷款不良容忍度,建立相应的尽职免责制度等。同时,采取必要措施支持交通物流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融资,提供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地方政府应建立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对金融机构物流仓储企业贷款中的不良贷款按一定比例进行消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把物流仓储企业作为重要服务对象,并适当降低担保费率。”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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